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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這個名詞其實定義的不是很明確,而是一種模糊的概念,不過大體來說,我們可以把它定義成介於兒童期與成人期之間的一個發展的階段。若要再說的具體一點,我們也可以參考「少年事件處理法」或「少年福利法」關於「少年」的定義:係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另外亦可參考行政院青輔會在其青少年白皮書中遷就人口學間隔五歲年齡層的分法,並擴展涵蓋的層面,將青少年界定為十歲至二十四歲之人。 [1]



  「次文化」這個名詞其實並無任何負面的涵義,只是相對於成人所發展的社會文化主流而言,它是由美國都市社會學家Fischer所創,係指一群人具有許多相似之社會與個人背景,這些人經過一段長時間的相處互動的結果,逐漸產生一種相互瞭解接受的規範、價值觀念、人生態度與生活方式,此種相互瞭解接受的規範與生活方式之統合,就稱為次文化。 [2]



  而青少年次文化即是前段所述年齡層的青少年為了滿足生理與心理的需要,發展出一套適合自己生活的獨特文化,包含了生活型態、價值觀念、行為模式及心理特徵等等。這些不同於成人文化的次文化表現於青少年的服飾、髮型、裝扮、語言字彙(俚語或暗語)、娛樂方式和行為態度上。 [3]





二、青少年次文化的成因



為何會造成青少年次文化呢?美國的學者有以下兩種看法: [4]



1. 世代解釋論---



  學者以社會整合的觀點來討論青少年次文化及行為,由於社會被看做是一個相互關聯之次系統(subsystem)所組成,而教育系統被視為替經濟及政治系統培育有能力之社會行動者,但是在教育系統中的青少年因與其他次系統之社會連結極弱,家庭亦因在現代社會中減弱其控制青少年之力量,顧造成了青少年在社會系統中佔有一不確定的地位及角色責任。基於這樣的過渡性質,形成了青少年不同於成人的次文化。



2. 結構解釋論---



  與世代解釋論學者最大的不同是此派學者認為青少年次文化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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